案件回顾:胜诉易,执行难,百万债权陷僵局
时间回到2023年,唐先生因与蒙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历经一审、二审,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判令蒙某向唐先生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然而,胜诉判决书却未能带来预期的权益实现。2024年4月,唐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蒙某已无有效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最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原来,在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期间,未向法院申请对蒙某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导致蒙某将其名下两套房屋无偿转让至其母亲名下。眼看着胜诉权益无法落地,唐先生陷入了深深的焦虑与无助之中。
律师介入:抽丝剥茧,精准突破关键症结
在绝望之际,唐先生找到本所,经分析,蒙某与其母亲之间的无偿转让行为直接损害了唐先生债权的实现,属于典型的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情形,故委托周慧敏律师团队代理本案。接受委托后,律师团队迅速投入工作,第一时间梳理案件脉络,提起诉讼。
令人愤慨的是,在提起本次诉讼后、法院同意对两套房屋进行财产保全并进行实际查封前,蒙某母亲又将两套房产抵押,企图通过虚假抵押制造执行障碍,让唐先生的百万债权彻底沦为“一纸空文”。
为破解案件难点,律师团队展开了细致入微的调查取证工作,调取了不动产登记档案、银行流水等关键证据,精准定位核心争议焦点:1.案涉两套房屋的真实所有权归属;2.案涉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存在恶意串通、无偿转让的情形;3.案涉房屋抵押登记是否合法有效。
庭审中,律师团队围绕上述关键证据,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清晰阐述了被告蒙某等人在前诉过程中恶意转移财产、在本次撤销权诉讼过程中恶意设置抵押障碍的行为构成了一个整体,共同损害债权人唐先生合法权益,均应依法撤销。有力驳斥了被告的抗辩理由,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胜诉回款:正义不迟到,全额追回百万欠款
2024年12月30日,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了律师团队的全部核心代理意见:撤销案涉《房屋买卖合同》,确认两套房屋为被告蒙某所有;被告应协助将两套房屋的抵押登记进行注销。
法院作出判决后,律师团队并未止步,继续协助唐先生推进后续事宜。在律师的积极沟通与协调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由蒙某分三期返还借款本金及诉讼费。近日,随着最后一笔款项的到账,唐先生成功收回全部款项,历时近三年的维权之路终于画上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