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正熠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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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熠信视角 | 离婚纠纷案件中,如何从证据突围实现对委托人权益的守护

发表时间:2025-07-02 17:00

正熠信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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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中

一方出轨并转移财产,

另一方如何固定证据?


本所律师通过固定出轨证据、穿透财产伪装,

助委托人实现抚养费翻倍,

多分财产近30万元,

实现对委托人权益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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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案例来源于本所经办案例)


原告(男方)与被告(女方)于2022年11月登记结婚,2023年5月两人生育一女。后被告发现,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告多次与第三者同游印尼、马尔代夫等国,原告消费记录显示其多次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高端酒店及奢侈品开销。2023年8月起,原被告双方因感情破裂开始分居,此后女儿由被告单独抚养。

本案中,原告最初仅仅愿意支付1500元/月的抚养费,拒付任何赔偿或补偿,甚至还要求平分夫妻共同存款80万元。


我所律师团队在接受被告的委托后,通过调取、分析原告在7家金融机构逾21个月的流水,并深度挖掘其社交平台信息,最终整理、提交了487页的书证、32份视听资料,证明原告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至少存在2次出轨行为,此外其还存在转移夫妻财产、隐瞒其名下实际存款及真实收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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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结果

经我所律师团队的强有力举证与持续谈判,最终达成远超预期的调解协议:

1、抚养费实现翻倍

原告最初主张1500元/月的抚养费标准,明显低于“一方月收入30%”的司法惯例。我所律师团队通过制作《原告收入汇总情况表》,证明原告月平均收入11万元,最终促使调解协议将抚养费定为3000元/月,并逐年递增150元至被抚养人(两人之女)研究生毕业,远超原告给出的初始方案。

2、财产分割的突破

原告在庭审中谎称其无存款,但其银行流水显示其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存款23万元支付购车款,该行为明显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隐瞒、挥霍。结合原告还存在其他转移夫妻财产、隐瞒真实收入及存在出轨等过错的情况,我所律师团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的规定,主张分割共同财产并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损害赔偿。最终调解协议在确认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还为被告争取到约28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折价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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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师 说 法

在离婚纠纷中,若一方出轨且无过错方为被告,法院对损害赔偿的支持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标准。仅有出轨行为但未达到“与他人同居”标准的,通常不支持损害赔偿请求。


具体到本案中,原告婚内出轨且存在隐匿、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被告照顾两人子女且无任何过错,故在财产分割比例上应当向其倾斜,该调解结果充分维护了无过错方的权益,彰显了对婚姻过错行为的司法否定,有力维护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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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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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被告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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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晓寒

审核:周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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